中国海油-紧盯关键少数 筑牢权力运行防线

  中国海油纪检监察组立足实际,主动破题解题,积极探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效方式方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健全完善同级监督制度机制,制定纪检监察组定期约谈党组成员工作办法,规定纪检监察组每年对党组成员进行逐一约谈并做到全覆盖。党组书记汪东进同志以身作则,带头接受纪检监察组工作约谈,并与纪检监察组组长钟庆明同志一起,共同对其他党组成员进行工作约谈,做到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共同发力。建立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定期向纪检监察组通报机制,做好履责纪实,把政治监督落到实处。

  针对系统内纪检机构职能发散、监督乏力、力量偏弱等状况,推动党组向二级单位派驻纪检组全覆盖。明确派驻纪检组代表党组行使监督权力,与派驻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重点是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增强监督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采取上级党委派驻或纪委专职专责方式,推进三级单位纪检体制改革,做实基层监督探头。

  针对“两个责任”界面不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健全组织体系,做实主体责任抓手。在总部层面,将巡视职能从纪检监察组剥离,成立党组巡视办和4个专职巡视组。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办公室,作为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日常办事机构,纪检监察组不再作为党组工作机构,履行好监督专责。在所属单位层面,优化党群、巡察等机构设置,加强对主体责任日常工作的组织领导。

  针对海外监督盲区较多,对驻外领导干部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在总部成立海外监督中心,要求相关所属单位结合实际把海外监督落到实处。海油国际、中海油服等单位向海外派出合规监督组,实现重点区域监督全覆盖。

  压紧压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推动把加强领导和做实监督有机统一起来。围绕巡视整改、专项整治等工作,健全党组成员认责领办机制,督促对分管领域发生的问题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党组成员参加党组巡视反馈,约谈联系单位负责人,有效传导巡视整改压力。监督执纪中,需要对“一把手”或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或予以诫勉的,协调分管的党组成员负责进行,提高工作效果。

  在调研中,采取个别谈话、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了解所属单位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对不扎实、不到位的严肃指出问题,做到红脸出汗。派员参加总部部门和所属单位民主生活会,督促接受谈话函询的领导干部就有关情况作出说明,重点听取班子成员查摆问题情况和对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近距离了解政治生态。对收到反映所属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一般性问题线索或轻微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开展谈话函询,并有针对性地抽查核实,对不如实说明的予以严肃处理。结合监督执纪发现的问题,推动党组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有效增强了班子凝聚力、战斗力。

  建立党组派驻纪检组组长与班子成员意见交换机制和所属单位班子成员有关问题月度报告机制。2020年,党组各派驻纪检组与班子成员交换意见351人次,报告领导班子及成员有关问题6件次,均已及时处置。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行使情况,高质量开展巡视巡察全覆盖,发现并及时查处了多名基层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违规选人用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形成有力震慑。纪检监察组坚决查处海油工程、中海炼化、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气电集团等单位“一把手”、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并在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产生了极大震慑。

  坚持把正风肃纪反腐与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出台关于禁止领导人员亲属、离职退休人员利用中国海油资源谋利的规定,集团公司负责人及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关于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进行记录的规定等,不断扎紧制度笼子。注重靶向治疗、精准发力,组织在全系统开展超标准履职待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选人用人、违规采办招投标等专项整治,同时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试点工作。经过持续深入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接受超标准履职待遇等问题基本得到遏制,“一把手”不严肃履行末位表态现象大幅减少,采办招投标监督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领导干部近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张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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